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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联系方式

手机: 15866728768
固话: 0531-69953368
传真: 0531-88080904
联系人: 李磊律师
E-mail:  lileilvshi@163.com
地址: 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北区 邮编:250100
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律师简介

-- 个 人 简 介 --


  李磊律师,男,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后取得工商企业管理、金融本科学历,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李磊律师先后执业于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及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810233176),该所民刑综合业务部主任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服务网(
www.jnls365.com)创办发起人、主办律师。
     曾获得的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李磊律师工作以来,承办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四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李磊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熟悉各类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拓展专业化服务方向,目前,已经形成以刑事、商事、房产纠纷为主,兼攻各类民间侵权、婚姻继承、损害赔偿为主的特色化服务领域。依托管理、会计,金融学的知识背景,李磊律师在商事纠纷、公司顾问业务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开拓了公司顾问业务的许多新形式。

      面对不断变化的法律服务领域,李磊律师以“法律如不被信仰,如同虚设”为职业信仰,以专业化的服务质量,诚信务实的服务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最及时、最周到、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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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名村民打赢官司:发包未经民作主 法律面前不算数

未经一定数额的村民讨论通过,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擅自发包的开矿项目算不算数?日前,诸暨法院一份长达47页的判决书给出了答案,这起村民状告村两委会违法发包案最后以386名村民赢得官司告终。

  诸暨市浣东街道大花园村的后塘山上有一个石灰石矿,3年前,村经济合作社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从此石矿成为村集体的“富源”。去年8月,大花园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未经合作社社员或村民会议讨论,将石灰石矿新开采点的开采权承包给了同村村民徐某,约定开采期限为5年,合计上缴承包款11万元。书面合同上虽未确定发包人是谁,但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均在合同甲方一栏盖了章,原法定代表人陈某等均签名。承包人徐某随即交清了当年的承包款1万元,并投入资金购置设备和开采矿石。

  大花园村群众知情后,认为两委会擅自决定发包项目,且承包金额过低(合同规定,徐某头年上缴利润1万元,此后每隔一年增加1万元),已侵犯了村民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今年3月,这个村386名村民(占全村户籍在册738人的过半数)集体向诸暨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村委会与徐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诸暨法院经多次开庭审理认为,被告大花园经济合作社虽为石灰石矿采矿权人,但因其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有管理、发包职权,故两被告人共同发包的行为从主体上看并未违法。但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之规定,法院认为,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方案须经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村民会议讨论,并由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两被告未经村民会议和社员会议等讨论决定,擅自发包石灰石矿,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原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行为越权,承包合同应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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